为加强《弹箭与制导学报》的学术诚信建设,规范论文撰写、投稿,以及编审、出版过程,抵制学术不端行为,本刊依据《著作权法》、《科技期刊出版伦理规范》等国内外出版伦理的有关内容,并结合实际情况,制定《弹箭与制导学报》作者、审稿人、编辑的伦理规范。
一、作者伦理
1. 作者在向本刊投稿前,务必通过所在单位保密部门的保密审查,提交《保密审查证明》,并提交全体作者签名的《论文著作权转让协议》,证明稿件内容(数据、作者资料)的真实性,稿件无一稿多投,不涉及保密问题,署名无争议等。
2. 作者应对论文的真实性负责,确保成果描述的准确性并客观地对结果进行实事求是的讨论,必要时有责任配合编辑部提供原始证明材料。
3. 署名作者必须是论文的实质性贡献者,作者署名顺序,原则上按贡献大小排序,由论文署名作者共同商定,并在投稿前确定。投稿后作者和单位署名一般不得更改,如确需变更,论文主要负责人(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)需向编辑部提交书面变更申请,陈述理由,并由全部署名(包括变更题名)作者签字确认,不得擅自在修改稿中更改。
4. 作者投稿前应自查论文文字复制比,本刊拒绝文字复制比超过20%的稿件,并采用《科技期刊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(AMLC)》(中国知网)在初审时和发表前进行两次查重。若发现一稿多投、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,将做不予发表的退稿处理。
二、审稿者的出版伦理
1. 评审专家应坚持公平、公正、保密、及时的原则,对稿件做出负责任的评审意见。不得对作者的国家、机构、种族、宗教、资历、性别等产生偏见或歧视,不得泄露作者的研究内容。
2. 当审稿专家与作者存在利益冲突(如亲属关系、师生关系、校友关系、同事关系、竞争关系)时,为保证评审的公正性,审稿专家应及时向编辑部声明利益冲突,由编辑部决定是否予以回避。
3. 当审稿人发现作者从事的研究和自己相近时,不得利用审稿便利压制或者贬低作者的论文。
4. 审稿专家应按照约定及时评审稿件。如不能按时评审,应及时提交拒审,告知编辑部重新安排审稿人。审稿专家不得擅自委托自己的学生、同事等代审。
5. 审稿专家遇到曾经审过的稿件时,有义务向编辑部反映情况,并按期刊收录标准填写评审意见。
三、编辑的出版伦理
1. 编辑应公平、公正、及时地处理每一篇稿件,并根据论文的重要性、原创性、科学性、时效性、可读性、研究的真实性,及其与期刊的相关性做出接受或拒稿的决定。
2. 编辑应遵守保密原则,一方面要严格保守审稿人信息;另一方面要对作者的研究内容保密。
3. 编辑不得受利益驱使干预同行评价,努力保证同行专家的独立评审,以确保同行评议的公平公正。
4. 编辑在选取论文评审专家时,应尽量避免与作者为同一单位,不得选择署名作者作为审稿专家。
5. 编辑与作者存在利益冲突(如亲属关系、师生关系、校友关系、竞争关系) 时,应回避处理该稿件。
6. 编辑对作者的申诉应该慎重对待,并组织集体讨论或请评审专家重新审阅。
7. 编辑有责任避免一稿多投和重复发表等学术不端行为,应对论文查重并审核。
8. 编辑有义务提醒作者在变更署名、单位及其先后顺序后可能出现的著作权和知识产权问题。
9. 编辑应尽可能给作者提供详尽的修改意见或退稿理由。
10. 编辑应客观陈述稿件评审的情况。
11. 编辑要尊重作者的观点、行文风格,对论文所做的涉及学术观点等关键性修改都应征得作者的同意。